政策法规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的通知(东建质安〔2016〕211号)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8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3月1日起,全市新开工的建筑工程统一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及配套的管理软件,《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同时废止。
二、各有关企业应尽快了解及熟悉新版统一用表及配套的管理软件,以便明年按期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系省住建厅专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有关企业届时积极参加。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827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