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405号)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决定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和规范标准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知识。主要包括:高处作业管理、脚手架及爬架安装策划及管理、大型设备机械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控制等。
二、培训对象
(一)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安全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各一名;
(二)每个受监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各一名;
(三)在莞有受监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各一名。
三、培训地点
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东莞市大岭山镇连马路连平村段,莞长路(G107国道)连马跨线桥下左转连马路约600米)。
四、培训时间
第一批为3月22日9:00至12:00。包括莞城、南城、东城、万江、茶山、大朗的培训对象;
第二批为3月22日14:00至17:00。包括虎门、厚街、长安、虎门港(沙田)、横沥、桥头的培训对象;
第三批为3月23日9:00至12:00。包括石碣镇、东坑、企石、道滘、高埗、大岭山的培训对象;
第四批为3月23日14:00至17:00。包括樟木头、黄江、清溪、塘厦、凤岗、谢岗的培训对象;
第五批为3月24日9:00至12:00。包括石排、石龙、松山湖(生态园)、寮步的培训对象;
第六批为3月24日14:00至17:00。包括常平、望牛墩、中堂、洪梅、麻涌的培训对象。
五、培训老师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起重机械专家、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安全管理方面专家。
六、注意事项
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半小时签到;由于停车位紧张,请各人员尽量拼车前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5日
(咨询科室:质安科,电话:22677822;培训中心,电话:2229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