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_广东恒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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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6]35号)转发你们,可查询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9/t20160914_228911.html下载审查意见。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提供书面陈述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9月26日前报送我厅办事窗口,由我厅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陈述材料要求:①统一用纸质资料袋包装,包装袋外贴封面,按统一格式填写(格式附后);②电子化申报的企业需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子申报系统陈述上报后打印相关表格一式四份并附上电子版资料(电子版后缀格式为ZBB);③陈述报告一式两份,材料需装订成册(报告只需装订一份即可)。

  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窗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16年9月18日